转发: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处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8 浏览次数:

                                                    皖教高函〔201214

各高等学校:

     现将高等教育处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高等教育处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高教处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多元发展、特色办学”的总体思路,以提高质量为生命线,以科学和谐发展为主题,以构建地方应用性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为重点,以质量工程和检查评估为抓手,以开放合作、协同创新为动力,以省级统筹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努力建设高等教育强省,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在全省高校开展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活动,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质量观、人才观和发展观,把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度、对人力资源强省建设的贡献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我省高等教育质量的根本要求,根据国家制定的本科、高职教学质量标准,引入报考率、就业率、成果转化率等社会评价指标,借鉴国际标准、职业资格标准、行业技术标准等,逐步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应用性高等教育各类专业、课程、实验(实训、实习)中心等建设标准和人才培养标准。
(二)强力推进省级统筹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和高等教育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加快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应用性高等教育体系。召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深入推进试点工作。继续实施卓越工程师、卓越农艺师、卓越中小学教师、卓越医生、卓越技师等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与工信委、农委、旅游、文化等部门、行业的合作,联合建立一批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推动校企深入合作,改革人才培养体制、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积极推进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和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加强高校联盟建设,完善校际联盟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我省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和管理办法。加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专题研究,在高等教育分类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论和政策方面产生一批研究成果。组织开展本科和高职专业综合改革。总结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开展的小学期制和跨校辅修专业、学位的经验做法,依托校际联盟,组织优势力量开发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精品开放课程,并在课程资源共享和开放课程利用上力求新突破。组织实施并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研究高职与应用型本科和应用型本科与专业硕士的对接机制。推进开放大学建设,创新高校继续教育模式,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提高高校学历继续教育质量。
(三)全面对接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积极鼓励和引领高校开展校级质量工程,科学设计并扎实实施省级质量工程,高水平建设三级质量工程体系。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好国家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国家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计划、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高等职业教育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行动计划、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等。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做好我省高校专业设置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201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遴选工作。组织对本期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总结交流。改版安徽高教网,建好高校数字图书馆和校际联盟网站,集中展示质量工程建设成果,推广典型经验,实现网络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科学谋划第二期质量工程建设方案。指导各高校开展好校级质量工程建设。加强对高校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与管理,组织开展各类科学文化技能竞赛活动,建立师生积极参加竞赛活动的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并公布专业结构分析报告,把专业报考率和就业率等社会评价指标作为专业设置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建立专业设置和停招、停办机制,加大部分专业改造力度,进一步优化高校专业结构。
(四)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教学督导和常态监测,实施高校教学质量发布制度,科学构建国家、省、高校三级质量监控体系。根据国家制定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研究制定符合省情和校情的各类应用型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制定我省“十二五”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和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和实施方案。召开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会议,部署合格评估、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评估等工作。指导合肥师范学院等3所本科高校迎接教育部合格评估。研究制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南”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规范”,对一所高校开展审核评估试点。探索开展医学和工程类专业认证评估。按规划完成第二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任务。研究制定高职院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试点。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分别建立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和高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开展常态监测。开展教学工作调研,加强对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管理和指导。推动省属211高校、省属重点大学、省级以上示范高校发布2012年度质量报告,省教育厅将发布2012年度全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报告。修订并完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加强函授站(点)和校外学习中心的年审、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五)加强高等教育决策咨询专家队伍建设,健全并完善专家决策咨询组织体系。召开省属高校咨询会议,发挥省高教所、图工委、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各专业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作用,加强我省高等教育政策与对策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和业务指导能力。加强效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